南京财经大学2011年法学综合考研真题

2012/12/26 15:22:50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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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财经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卷A

  考试科目:611法学综合适用专业:国际法学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2011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

  注意事项: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做在试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请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试题随答卷一起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第一部分法理学、民法学部分(50分)

  法理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题(共5题,每题3分,共计15分)

  1、规范性法律文件

  2、义务性规则

  3、法律部门

  4、一般义务

  5、权利能力

  二、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共计10分)

  1、法律原则的功能。

  2、法律责任的构成。

  民法学部分:

  三、名词解释:(共3题,每题3分,共计9分)

  1、绝对权

  2、有限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

  四、简答题:(共1题,每题6分,共计6分)

  1、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五、论述题:(共1题,每题10分,共计10分)

  1、论未经公示物权的效力

  第二部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部分(共计100分)

  国际公法部分:

  六、名词解释(共3题,每题3分,共计9分)

  1、二元论

  2、自然基线

  3、法庭之友

  七、简述题(共2题,每题6分,共计12分)

  1、简述引渡的基本原则。

  2、简述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法发展和演进中的作用表现。

  八、论述题(共1题,每题15分,共15分)

  1、试述欧洲联盟的超国家属性。

  九、案例分析题(共1题,每题14分,共14分)

  1、今年8月份以来,某国的航空母舰和驱逐舰同时与亚洲两个国家分别在南海和黄海两个海域开展联合海上军事演习。请根据相关的国际法知识和原理分析外国军舰在上述海域军事演习的合法性问题。

  国际私法部分:

  十、名词解释(共3题,每题3分,共计9分)

  1.法域

  2.住所的积极冲突

  3.区际法律冲突

  十一、简答题(共2题,每题6分,共计12分)

  1.简述法人国籍的几种判定标准。

  2.简述司法拒却的合法理由。

  十二、论述题(共1题,每题15分,共计15分)

  1、论法律规避的效力。

  十三、案例分析(共1题,每题14分,共计14分)

  1、福果是出生于巴伐利亚的非婚生子,幼年随母去法国,在法国定居只到死亡。福果无子女,无兄弟姐妹,无遗嘱。母亲、妻子都先于其死亡。其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血亲向法国法院要求继承其在法国的遗产。经查,按巴伐利亚的继承法规定,本案原告有继承权。而巴伐利亚的冲突法规定:继承适用死者“事实上的住所地法”。而按法国的继承法,本案原告无继承权,其冲突法规定,继承适用死者属人法。

  (1)本案如应用反致制度,结果会这样?为什么?

  (2)不应用反致制度,结果会这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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